第100章 雾雨之城(三)(1/3)

作品:《(西幻)极夜

塞拉菲娜听说过不少关于凡比诺的故事,却和她原先的血亲一样,从未亲身拜会这座以历史悠久著称的城市。即使是在出游年间,它加诸于多拉蒂身上的禁令仍旧有效。倘若她在未被多拉蒂除名之前便来到这里的话,恐怕便要成为千年来第一个能够从正门入城的黄金家族。

塞拉菲娜趴在巨龙的背上往下看,被离地的高度吓得有点头晕。

她晃了晃脑袋,“你还没跟我说你的精灵语是从哪里学的。”

原本安详地躺着的路迦睁开眼睛。“没有老师。我看书自学的。”

塞拉菲娜高高挑起了眉。路迦不止一次刷新了她的期望。

和几乎被海语战争碾平的法塔不一样,凡比诺里几乎每一栋主要建筑都起码有百年历史,塞拉菲娜早有心理准备,但这不意味着她在看见凡比诺的近景时能够做到一点都不吃惊。仿佛是在呼应天色,凡比诺的建筑以黑灰色为主调,这一点在最显眼的诺堤城堡上也有所体现,除却人们衣服上的颜色之外,这座城市看起来有种阴沉的壮丽,具有历史的沉重感,却并不因而失去活力。

塞拉菲娜转向路迦,“老实说,当你们看见多拉蒂家的时候,是不是觉得那里像个毫不气派的农庄”

略一打量过她的脸,他“嗯”了一声,似乎很意外找不到任何类似不喜的情绪,“妳不觉得这里太过单调色调阴暗”

“不,我不讨厌这样的建筑。”塞拉菲娜的话音被风吹得支离破碎,她不得不提高了音量,听上去就好像是在为他的故乡辩护,这让路迦微微笑了起来。“凡比诺的建筑风格有点像康底亚,讲究简约实用,但比康底亚更注重细节。如果要我说的话,其实有点像是回到康底亚。”

路迦知道,当她说她感觉自己回到康底亚,塞拉菲娜其实想说凡比诺让她觉得有点像家。他不得不压抑唇边的笑意,因为路迦很确定自己看上去傻透了。“我很高兴妳喜欢它,塞拉菲娜。”

未等及她回应,他便再次强调:“我很高兴。”

血族布下的领空防御覆盖整个凡比诺,也就是说永昼无法从上空直接入城,他们必须先从他身上着陆,再和其他人一样用自己的双脚走过拱“我就说了吧”。

“不必拘泥于这么冗赘的礼仪,亲爱的。我知道妳为何而来,也很欢迎妳来到凡比诺,纵使妳来的原因实在无法让人高兴。”他扶起塞拉菲娜的手肘,动作却很含蓄,指尖几乎是没沾过她的肌肤便已收回,完全是传统的绅士作派。“有什么是我能够为妳做的妳赶了一整天的路,肯定很累了,不如先吃个饭,休息过后才去做正事”

永昼不满地插嘴,“这里真正赶过路的只有我一个,他们只是负责睡觉和聊天”

“很抱歉,路迦太久没有回家了,我和他还有好些事情要商量,这也需要时间。”比信完全无视了他的牢骚,“当然,这并不是妳的错,小姑娘。对一个在神纪城待了十年的书虫来说,他还保有最基本的自理能力,这本身便足够让我惊叹。我以为他连胡子都不懂得怎么剃呢,像神纪城那些学者一样。”

塞拉菲娜求助一般看了眼路迦。后者摊摊手示意自己也没有办法。

“现在,请随我走,年轻的小姐。有些事情不适宜在城门说。”比信向她比了一个手势,指尖所指是凡比诺繁华的大街,各种对立、甚至是天敌的种族同时出现于她眼前,并且不以此为忤。“容我向妳展示这座为我们所有的城市。”

“我喜欢你祖父。”

塞拉菲娜随口说了一句,喝了口葡萄汁。她觉得自己在帕勒依索号上已经用尽了今个月的酒精限额了,再喝下去除了烟枪之外她还会变成一个酒鬼。这样想着,她随意打量过大得过份的起居室,化为原形的极夜伏在她脚边,一伸手就能够摸到牠圆滚滚的耳朵。“我很少跟那个年龄的长辈打交道,但他比我想像之中更亲切一点。”

和漆黑的外墙不一样,诺堤城堡内部采用大量深褐色的原木,暖色调稍稍中和了它冷硬的轮廓。现在虽然是用不上壁炉的夏天,但明显每天有人打扫它,黑色的钢栅被擦得几乎在发光。高高悬起的水晶吊灯被烛光照亮,被切成锥体的水晶在墙身投下了重叠的白色菱形。仆人开了窗和露台门,黄昏的山风从外面吹至,要不是她此刻是个客人,塞拉菲娜也想学着永昼的模样,赤足躺在长椅上睡觉。

路迦像是没骨头一样瘫倒在沙发上面,和永昼一样,他在回来之后也脱了鞋子和领带,但除此之外还算不上太放肆。听见了塞拉菲娜的话,他懒懒举起酒杯,离晚饭还有一点时间,比信说的“不适宜在外面提及的事”显然与奥戈哲有关,但连他本人也不知踪影的话,他们多着急也没有用。倒不如趁晚餐没开始之前休息片刻。不止永昼,他们每一个人都很累了。“祖父不是个难相处的人,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对人那么好。即使对方是亲族。”

他伸长了脚,踢了踢永昼搁在扶手上的小腿。“你是不是漏了口风”

炎龙移开了脸上的书。不得不说,这两个人连装睡的技巧都如出一辙。

永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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