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二章 劫后(1/2)

作品:《杀神日记

2015年11月24日,多云。

当我醒来时,自己已经在山下的一条溪边,什么荆燕杀手、地穴迷宫好像都是发生在上辈子的事情。

一片漆黑的天空证明此时还是午夜,我看了看腕表,凌晨三点半,这已经是第二天了啊。

还在发着愣,前方突然传来了声响,循声望去,原来是一对貌似父女的人早起驾着驴车像是要去赶集。

当他们发现全身湿透的我正颤巍巍地挣扎着要爬起来时,不由自主地大叫一声,还以为是大半夜的碰上了水鬼。

“别、别叫,我是人不是鬼……”

一番解释是少不了的。幸亏他们父女二人虽受惊不,却也能勉强分辨出我是个活人,七手八脚地把我扶上车,鞭子一甩就赶着驴子往回走。

扰乱了他们的正常营生,我心里颇有些过意不去,可惜自己现在身为分,又落得这般油尽灯枯的窘境,实在不好张口承诺些什么。

好在这父女二人甚是热情,一路闲聊,扯东扯西的倒是免去我许多尴尬。

从谈话中,我得知他们是西陇山的山民,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几乎没有走出过这座大山。这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毕竟现在的社会如此发达,什么飞机、高铁就不用了,至少能通公路的地方都有大巴,绝对不至于如此闭塞。

可等我翻山越岭,不知坐着驴车跨越了几个山头,最终抵达他们居住的地方时,才明白这种难以想象,类似于隐居式的生活确是真实存在的。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当年,柳宗元写这首诗的时候多半是到过这里,否则哪会儿有这么妥帖的形容出现。

站在悬崖边向下望去,一道浑水自西向东,蜿蜒而至,绕山远行。听老高讲,这大江此刻看似狭,只因我们所立处乃是海拔千米之上的缘故。

老高和他女儿,还有村落里的四十几户,两百余人,便是这个高耸于大江之上的“高家村”所有住民了。

原本,老高是打算早上去枫林镇赶个早市,将村里这半年多的收成卖掉,再顺便捎买些吃穿用度回来。如今,被我这么一搅合,他们就只能选择明日再走一遭。

将门口围拢着人群散去,老高回头对躺在床上的我道:“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外来人了,所以他们都把你当成了珍惜动物来对待。”

“哈哈,我明白。”我点头笑道:“只是你们生活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难免会有许多不便的地方,就没想过搬出去吗?”

老高闻言摇头道:“都习惯了,这里虽然苦了些,但是贵在清净,我们枫林镇也去过,都不太喜欢那种世俗的氛围。”

“你年纪大了,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自然不高,我看你家丫头就不一样,知道自己去不了外面,一路上对我可都没什么好脸色。”我开着玩笑道。

我的这些,老高自然也心知肚明,无奈地叹口气道:“唉,年轻人性子浮躁,哪里会明白外面的世界有多危险……”

老高会这么想,我一点儿都不意外。国人向来就有保守、循旧的“优良”传统,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未尝不是件好事。

人啊,跟这个社会一样,有时候是很矛盾的。就像我现在虽然毫发无损地躺在这里,心里却早就被伤得千疮百孔,浑身乏力提不起一点兴致。

唯一能让我安慰些的,大概就是之前做的那个梦并不是梦,我的身体里,我的记忆里,却是多了点儿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掏出怀里的长生珏,我发现原本围绕着它的蓝色光芒已经消失殆尽,现在映入我眼帘的,不过是一块不规则形的白色美玉,质地温润,握在手心里还能感受到一股微弱的暖意。

谁也不知道,这就是让我们和荆燕几乎全军覆没的宝贝。多少人为它前仆后继,可谁又会料到它最后竟然会落入我这个最没企图得到它的人手里。

稍一回想,我就从记忆深处找到了血魂术的练习方法,反正这样躺着发呆也是无聊,干脆试试看长生珏有没有唬人。

因为之前练过真元吐纳术的关系,我对能量在体内的流转方式已经很熟悉了,这会儿修炼起血魂术开头的时候倒也顺利。

没过多久,我就感觉到本已枯竭的细胞开始蠢蠢欲动了,随着术法的运转,它们不断与外界发生着能量的交换,让自己持续壮大起来。

在学习真元吐纳术的时候我就知道,世间一切术法的本源便是集采天地之精华以补自身之不足。那天地间流淌着的阳光、雨露,甚至是拂面而过的微风,这无一不是可以攫取的能量源泉。

简单来,血魂术就像真元吐纳术一样,它可以从四周环境里汲取养分,化作我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当然,作为血魂术的一大特色,只有强敌的鲜血才是你获取力量的最佳途径。

所以,我要尽快杀人,我只有杀的人越多,才能越快恢复自己的体力,走出这个地方,回到汴京去。

可惜,现在显然不是一个杀人的好时候。且不提我还没有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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