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暗恋(1/2)

作品:《重生之文学女神

当时青春物语群里就问我是不是又写了什么丧尽天良的虐文。

我立马反驳没有真没有,过程超级唯美有没有,这次的风格和上次的民国风明显不一样,上次军官和学生是战火纷飞的校园时代,可能儿女情长比较少,热血之情比较多。

那时候还想着青春物语的读者会不会不喜欢那种类型,毕竟青春物语的读者都是一群小姑娘,就喜欢甜甜的恋爱什么的。

最后反响出来了,效果也就如现在的一样,带火了一个类型。

看读者的评论也是,感觉和甜甜的恋爱文感觉完全不一样,看恋爱文看的时候会傻笑,会幻想,但是看过之后还是回归现实,对自己也没啥影响。

但看了我的一些文后,不仅看了很久之后还有印象,甚至还学到了很多。

比如在看青青子衿的时候,平常不怎么关注爱国的人都被那种家国大义感染了,懂得了自己现在得来的一切都是先辈用鲜血换下来的。

说以前看历史书的时候都没什么感觉,看了才体会到那个年代的不容易,才发现自己原来也这么热爱自己的国家。

当然这个是比较夸张的,我的文也没写那多的国家大义,只不过多了一种东西。

代入感,看历史书的时候你肯定不会代入你是书里的人,但看时就不一样,你会感知主角所感,之所以会看的那么热血,不过是因为主角也是那么感觉的罢了。

不过我还是挺开心读者这么说的。

青春物语的大多读者都还是在读书的小姑娘,还是在感知这个世界准备养成人生观的时候,自己的书如果能给她们带去一点正确的人生观,那自然是极好的。

而这次的民国风,我之所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是因为如果说青青子衿是家国之间的深沉爱意,那悠悠我心就是青梅时节那种青涩心动的暗恋。

悠悠我心是我这次书的书名。

风格不同,各有长处。

不过我自认写的不算虐了,全程可是很甜的,虽然结局是有点出乎意料,但也没有必要嚎啕大哭吧。

后面文自然是过了,猫雪那小妮子当天凌晨才发来消息,还和我聊了挺多的,也解释了之所以会嚎啕大哭是因为我的这篇文让她想起了她的一段暗恋时光。

我说我写第一篇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这么激动,她说看第一篇的时候不是男主角性格太过中二了么,自己都没法代入进去,但也还是看哭了,只是没有这篇那么感动。

确实有时候故事触到了一个人的点,无论剧情多么不靠谱,这个人就是会有所感触。

更别提比起第一篇我的文笔进步了很多,而且这一篇故事的男主,确实温柔的让人心动,放在现实中也是很多人的白月光。

这篇文投过去的时间比较晚,到月底了,十一月上半月的期刊已经打印完毕,就等着十一月发行,所以我的稿子只能等到十一月下半个月发行。

我倒是无所谓,反正投过去了就没问题了。

到家,在家楼下的餐馆打包了两盒炒粉回去,一份自己吃,一份给老妈当夜宵。

回到家老妈正在看电视,我把炒粉递给她,也没说自己没吃晚饭,就说饿了买了份夜宵。

老妈笑着接过炒粉:“你自己买就好了,还给我带一份,我可没有你这么贪吃,还吃夜宵。”

“我吃当然的给你带一份了,老妈,看我多想着你。”我笑着打开餐盒,拿出筷子吃了起来。

“你呀你,也就是这个年纪还好,吃不胖,不然早就长成一个大胖子了。”老妈宠溺的笑笑,也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说是说不饿,但一碗炒粉还是被快速的解决了。

我收拾了一下,洗了个澡,换上了毛绒睡衣,天气变冷了,但字还得码,我就给自己买了一套特别厚实的毛绒睡衣,加上大棉拖鞋,一点都不会冷。

打开电脑,在冰溪市群里呼了一声拼字,一群人就出来码字了。

现在大家晚上在一起拼字久了,都养成固定的码字时间了,原本一些人喜欢随时想写了再写,没个规律,很多时间都是要更新了才赶紧写。

现在群里人经常拼字,时间久了,倒是让一些人养成了按时码字的好习惯,觉得这个时候不码字就不习惯了,最后码字效率都提高了上去。

还有孤寒,上次听风神说了我的手速之后也来找我拼过字,那天我的灵感特别多,码字速度也特别快,一不小心就赢了他两千字,至此以后他就经常找我拼字,说难得有人能够在码字速度比过他。

本来都没怎么聊过,一来就说找我拼字,现在到是因为拼字拼熟了。

写到十一点,写了一万字,速度保持在了平常水平,在群里报了一下数。

现在群里的人拼字的已经越来越多,所以现在也不发红包什么了,就是拼字码字,报数,睡觉,而且打击他们的次数多了,他们对我的码字速度已经表示淡定了。

毕竟听风神说了我拼字速度已经超过了孤寒,这些人风中凌乱了之后现在已经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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