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虚假(1/3)

作品:《风流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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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华国官家对于所谓赶尸匠的调查结果,这些都是一些苦命的人,其中的神秘色彩已经被剥落的一干二净,剩下的只有贫苦老百姓的辛酸和无奈。

在湘西很多地方,还残留着母系氏族社会的一些习俗,那就是对女人比较敬重,家里的重大事情由女人做主。男人不到非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轻易侵犯女人的。比如说沅水及其支流上的放排佬,一路放排而下时,见河神庙就要拜,据说河神就是女人,与福建等沿海地区的妈祖相似。芷江县城现在保存较好的“天后宫”,就有妈祖庙和河神庙的双重功能。同时,放排人不管离家多久,在放排下水后的一路上,是不能碰女人的,不然,木排就过不了激流险滩,急浪会把他们的木排打散,重者还要落水身亡。只是放排归来的时候,他们才能一路玩耍,风流潇洒一番。大部分放排佬,每次走上回程,都会在河边那些相好的风尘女人那里温存几天。有的,将卖木头的本钱,在这些女子身上花得精光才回家。有的,为相好的风尘女子赎身;有的,受不了迷惑将其悄悄带回家中;有的,则长期留在那里干脆成家……

赶尸匠比放排佬更加讲究。他们只要还做着赶尸的营生,就一直不能碰女人,保留童身。师傅告诉他们,每个男人的身上,都有一团经久不息的火,在黑夜里会使野鬼害怕,能驱散鬼魂。女人是阴性的,是世界上最不干净的,一般男人只要沾上了女人气,他所具有的“阳气”就会烟消云散。没有“阳气”,缺乏“元神”,就不能走夜路,更不能镇慑住鬼魂和驱赶尸体,影响到法术的正常使用。

同时只有不成家的男人可以去学习赶尸,成了家的男人去赶尸,会使整个家庭运程背时,影响家人的正常生活。对于已经会赶尸的人,他们也不能与女人亲近,更不得在赶尸的路上,与那些旅店里操皮肉生意的女人眉来眼去、勾勾搭搭。其实,话又说回来,即使他们愿意结婚,只要对方知道他在赶尸,想到正抱着自己的这个男人,平时常常抱着死人跨州过县,又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他们过日子?除非是找不到男人的驼背瞎子、歪瓜劣枣。所以,只有等到带会了徒弟将坛钵交给了徒弟继承,自己金盆洗手脱离这行了,手头正好又有几个辛苦钱,才会考虑生子传后的事情。

乡间各行各业的匠人,一般都图个好名声。他们总是尽量想法让更多的人熟知自己,名声越大生意就越好。好象现在的艺人热炒自己一样,巴不得满世界都知道他。但是赶尸的就不同了,赶尸虽然是一种很神圣的事情,但赶尸匠并不是一种崇高的职业,没有几个人愿意以赶尸匠的面目示人。因为赶尸者所做的是与死人打交道,遭人忌讳的和不能让别人看见的事情,不足以炫耀于人前。他们平时不显山露水地劳作着,与家人、与邻居和睦地生活着。只有在外出赶尸的时候,他们才神秘地消失数月半载,突然出去一段时间。真正挂了“祝尤科”牌子接手业务的,只是极个别的老赶尸匠,或是徒子徒孙很多的老司。赶尸匠歇业以后,他们为了平静生活,不愿暴露自己的过去,知情人也会尽一切能力,识趣地替他们保守秘密。

他们一般会搬到异地居住,或者到外乡做“倒插门”的女婿。赶尸者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后,也绝对不会向人提到他们赶尸的事情,与其他人一起日出而起、日落而歇,没有什么两样。只有极个别精明的同行,能从他们走路姿势的细微差别中,知道他们过去所从事的行当。所以,即使在赶尸盛行的年代,社会上知道的“赶尸匠”,也是非常地稀少。有好些赶尸匠,甚至连他们的子孙都不知道,只有父母亲和师傅、徒弟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就这样,一代代神秘的赶尸匠,与世无争,默默地消失在历史的风雨中。

各行各教对于他们的技艺,都是要求对外保密的,一般不敢吐露其中的法门。做赶尸行当的则更加特别些,更严格些。学赶尸时,师傅会要求徒弟对天发毒誓,逼迫他们保守本门秘密,除授徒外至死也不外传,否则天打五雷轰,一生为厉鬼纠缠。你想,赶尸匠接触无数的死人,各种死法的都有,各种恐怖的场面都经历过,平时虽然胆子大,但是也难免不出误差。所以,凡是做这个行当的,他们都是很畏惧鬼神的。对于外人,他们不敢吐露其中的任何枝叶和细节,对自己的家人也一样守口如瓶。外出赶尸一回,他们到家里后,也不会给家里捎带回来什么礼物,只是在心情舒坦的时候,偶尔说起沿途的山水风光、风土人情。、种做法,客观地说,实际是他们的“商业机密”,自然不能说与外人知道。也许正是这样,才使得这种法术让外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赶尸很怕阳光,正是这个原因让老道士觉得这门行当应该与阴气有关。湘西有句俗话说:“太阳底下好办事。”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说遇到天气晴好的日子,在风和日丽之时,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好心情、好环境,做起事来更方便,更省事,更快捷年,更有效率。二是说对一些事关大众的事情,必须放到阳光白日下进行,引申为办事要对得起天地良心,要符合社会公理。按照今天的口气说,就是要公开公正,不能暗箱操作。

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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